版权登记
法定代表人:徐斌 电话:027-63880082/13995643552
高级代理人:15072385676 (微信同号)
商标注册部门负责人:陈德东 18602744544
工商登记部门负责人:叶龙
会计部门负责人:李齐川
企业知产律师 刘艾舟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鄢汉园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进行登记后,如果有下列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 登记后发现该作品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或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 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 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 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二、版权的法律保护途径
受理著作权行政投诉的机关为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根据情况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依法查封扣押地、侵权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侵权网站主办人住所地或主要经营场所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在某些情况下,投诉人向其投诉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将投诉移交另一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版权登记客户需要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我司协助制作,附件1);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权利归属证明(我司协助制作);
(4)作品的样本;
(5)作品创作说明(我司协助制作);
(6)委托书(我司制作);
四、版权登记程序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补正(非必经程序)—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五、版权登记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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